排污权交易
- 黑龙江、唐山、重庆等地相继开展排污权交易
- 发布时间:2009-11-04 部门 :排污权交易中心 字号:[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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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日前黑龙江省环保厅、发改委、财政厅和物价局等部门联合发布《黑龙江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正式启动。根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新增加的二氧化硫排污权必须通过交易获得。
河北省唐山市也在近日结束了排污权无偿使用的历史。今后,唐山市所有新改扩建项目都将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新增排污权,实现排污权的有偿使用。
《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试点方案》已在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重庆市排污权将全部纳入市联交所进行交易,目前重庆市具体实施细则正在制定当中,预计在2009年底将会出现重庆市首个排污权交易标的。
另外,湖南省委副书记梅克保在近期召开的全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表示,将“力争明年在长株潭三市开展排污权交易制度试点”。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