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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志愿者在行动
南湖区推出行政案件审理公众参与制度
发布时间:2009-06-02    部门 :嘉兴市环保局 字号:[ ]
    近日,由刘水英等5位首批经公开推选的居民代表组成的“南湖区公众环保评审团”,对3个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初步意见进行现场评审,并作出集体评审决议。此举改变了以往行政处罚案件在法定的处罚权限内,罚多罚少由环境行政执法人员说了算的状况,开了环保系统“阳光执法”的先河,社会反响较好。
    评审会上,区环保局公示了3个案件处罚情况的所有相关材料,并详细介绍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解答了评审团成员提出的问题,最后在区环保局人员回避的情况下,评审团成员讨论评议并达成一致意见。区环保局将把评审团成员签字确认的评审决议作为最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重要参考,并及时向他们反馈最终处罚结果。
    目前南湖区共有27个公众“环境法官”,他们代表了各阶层的利益群体,热爱并积极参与环保事业,都已经过相关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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