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成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0-06-08 部门 :市环保局 字号:[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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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市环保局《关于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立臣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副组长:潘 侃 市环保局副局长
黄 蕾 市检察院纪检组长
组 员:杨连明 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
王 黎 市环保局法规宣教处处长
柯稚华 南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钱明龙 南湖区环保局副局长
邵岳明 秀洲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包 峰 秀洲区环保局副局长
杨慧芳 嘉善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永光 嘉善县环保局副局长
黄 怡 平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补林 平湖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朱琛瑶 海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为光 海盐县环保局副局长
腾斌荣 海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许林海 海宁市环保局副局长
曹国华 桐乡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新男 桐乡市环保局纪检组长
张利祥 嘉兴市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联络。办公室主任:杨连明;副主任:王黎;成员:胡文君、张国良。嘉兴市人民检察院 嘉兴市环境保护局
二O一O年六月八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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